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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服务送技术丨焦作市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发布

来源:    时间:2022-09-13 09:08:1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焦作市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治理,控制粉尘和微细粒子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焦作市地区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控制方法、管理措施、运行与维护管理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规范由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各类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控制和治理。
 
  二、无组织排放的定义
 
  无组织排放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
 
  三、常见无组织排放源
 
  3.1.粉尘无组织排放源
 
  料场堆场,破碎机,筛分机,物料搅拌机,粉状物料皮带输送的跌落点、打包、拆包、装运、输送管道的接口和破损处,材料表面打磨,原料储罐呼吸口,除尘器除灰、车辆运输、厂区道路等。
 
  3.2气态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
 
  钢铁电炉吹氧、出铁水,铸造化铁炉、消失模、树脂模、腊模浇铸时产生的挥发气体,各类炉窑的加料口、出料口,金属焊接、钢材切割,化工企业的管道、阀门和故障应急泄压口等。
 
  3.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源
 
  橡胶制品企业的轧胶、密炼、成型、硫化,树脂合成、油漆涂料生产、胶粘剂生产、油墨生产、电线电缆生产,金属线材的压轧,塑料制品,喷漆、喷塑和表面涂布、印刷、胶合板生产、家具制造、溶剂存储等。
 
  四、相关法律、标准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焦作市2018年大气污染物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焦政办〔2018〕18号)、《焦作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焦环攻坚办〔2018〕251号)、《生态环境部大气强化督查检查手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066—2015)、《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五、整治标准
 
  5.1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要求
 
  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输送方式;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设有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料场路面应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
 
  5.2管理制度建立要求
 
  落实各级责任职责任制,明确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生产岗位人员的环境保护职责,实施污染物排放控制精细化管理,污染防治设施和管理措施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和运行、维护、检修情况。
 
  实施三牌制度:一是污染防治设施控制间或生产车间悬挂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牌,明确施运行方式、运行时间以及配套生产设备和处理的污染物;二是建立污染防治设施维护、检修和故障处理流程牌;二是建立责任制度牌,明确管理责任人。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方式实施公开,接受全厂和社会监督。
 
  六、各类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
 
  6.1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6.1.1料场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各类生产和加工企业的粉状和颗粒状物料要全部仓储,料仓可为棚仓和柱形仓,原则上禁止露天存放物料。因生产工艺和受场地限制原因,暂时无法仓储的物料、土堆覆盖面积必须达到85%以上。
 
  物料棚仓防扬尘措施:棚仓必须全密封,非因防爆、职业防治、安全等物殊原因,不得留取开口。顶部和四周封闭材料不得存在锈蚀损坏,脱落现象。除石料、砂土棚仓,储存其他种类物料地面必须硬化,车辆出入口加装自动感应门或自动升降帘,无车辆出入时保持关闭状态。储存质量较轻的粉状物料棚仓要在顶部或房梁部加装雾化喷淋装置,做到全库抑尘。储存砂石、铁矿粉、炉渣等质量较大的物料,棚仓配装雾炮,射程可覆盖全仓。棚仓内物料不得进行露天转运。
 
  柱形仓防扬尘措施:散装水泥、粉煤灰、矿粉要全部使用柱形仓储存,仓顶呼吸口原则上淘汰桶式过滤除尘器,统一加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并定期维护检修,保存维修记录。卸料期间发现仓顶呼吸口出现粉尘较正常情况下增大现象及时停止,对仓项除尘器进行维修。卸料管道要保持完好,不得出现严重锈蚀、破损和接口脱落现象。下料口要使用全封闭式管道或螺旋方式输送物料,除低物料跌落高度,减少二次扬尘。
 
  露天堆存物料防扬尘措施:因生产工艺和受场地限制原因无法仓储的物料堆场四周必须建设防风抑尘网,场地全部硬化,物料覆盖面积必须达到85%以上,场地内建设洒水喷淋设施,必须能对物料堆存区域达到全覆盖。每个工作面配备不得少于1台雾炮机,物料含水率低于20%时,工作面在装运期间,必须同步开启雾炮降尘(粮食、农产品等不益湿水物料的储存场所除外),地面要一班一扫,每班生产结束,对场地进行湿式打扫,保持地面清洁,严防扬尘。
 
  6.1.2破碎机、筛分机、雷蒙磨、球磨机、搅拌机、配料机等生产粉尘控制措施
 
  破碎机(包括圆锥破、颚式破、对辊破、冲击破):破碎机要优先建为地下式。矿山的大型破碎机上料口可位于室外,其它破碎机上料口必须位于车间内。
 
  位于室外的矿山破碎机给料口必须建设防尘棚,除卸车口外,其余各面全部封闭,卸车口上方安装雾化喷淋设施,卸车时必须开启,并做好冬季防冻,避免破损。冬季喷淋设施易出现冻损的矿山,应安装袋式除尘设施。下料口物料降落至皮带有跌落高度的必须密封,并安装收尘设施,保持下料口处于负压状态,不得出现粉尘逸出现象。
 
  其他类型破碎机给料口必须位于车间内,给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对粉尘进行收集并与布袋除尘器相连,下料口必须全密闭并安装收尘设施,保持下料口处于负压状态,不得出现粉尘逸出现象
 
  筛分机:筛分机必须安装在密封的车间内,筛分机顶部安装全封闭集气罩或进行整体封闭,全封闭集气罩顶部或整体封闭间顶部安装吸风管并与袋式除尘器相连,顶部全封闭罩或整体封闭间在生产期间要保持负压状态。顶部安装全封闭集气罩的筛分机下料口加装软连接并安装收尘罩,罩面能够覆盖整个起尘区,罩内保持负责压状态,所有收集的含粉尘气体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
 
  雷蒙磨:雷蒙磨必须是全封闭结构,安装室内,泄压气体必须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磨体无缝隙,输料管、风管无破损,出料口安装软连接,出料直接打包或卸于容器内的必须安装侧吸装置,收集处理物料跌落产生的扬尘。
 
  球磨机:敞开式上料口上方必须安装集气收尘装置,使用全密封的管式气动输料或斗式链条输料,输料管道不得有破损,连接处必须结合紧密,出料直接输送于桶仓,泄压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不得使用低效的旋风、陶瓷多管、重力法除尘装置。
 
  配料机:配料机必须位于密闭的厂房内。冶金、耐火材料优先选用全密封管道输送自动配料系统,逐步淘汰抛洒严重的人工配料。全自动配料系统的卸压排放空气体必须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方可排放。
 
  干法配料的半自动化或人工配料机械的上料口必须加装集气罩,原料含水率达到20%以上,可以加装雾化喷淋抑尘设施。
 
  搅拌机:必须全部位于密封车间内。搅拌机加料口安装顶部集气罩或侧吸装置。间歇性生产搅拌机采用干法搅拌的必须全密封,出料口加装软接套,并安装集气收尘罩或侧吸装置。湿法搅拌物料含水率达到20%以上的湿法搅拌,可不要求密封。
 
  6.1.3 粉状物料皮带、管道输送跑冒粉尘控制
 
  位于室外的物料输送皮带,应建设皮带廊或进行全封闭。位于室内输送直径小于1cm以下物料的传输皮带必须封闭,物料跌落处加装雾化喷淋抑尘设施或集气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
 
  物料输送管道不的有锈蚀、破损现象,接口处不得漏风跑冒粉尘。
 
  6.1.4粉状物料打包机、拆包扬尘控制
 
  水泥、轻质碳酸钙、炭黑、氧化铝、钛白粉、树脂粉、活性陶土等的粉状产品,采有软包装的打包机必须在下料口安装粉尘收尘装置,处理打包装过程中粉状物料流动和跌落产生的扬尘。
 
  粉状原料为软包装,采用割包法拆包的,拆包下料口应保持负压,避免拆包过程中产生扬尘。
 
  6.1.5粉状物料卸车、装运扬尘控制
 
  煤炭、砂石、矿石、粉煤灰、石膏、粘土采用敞开式车辆运输,必须采用湿法装车。砂石、矿石、粘土装运尽量提高含水率,无法增加含水率的,装车过程中同步使用雾泡抑尘。粉煤灰原则上使用罐车运输,物殊情况使用敞开式车辆运输的,粉煤灰仓卸灰口必须加装喷水加湿装置,加湿量以粉煤灰自卸灰口至车厢底部的跌落高不起尘为准。其它粉状物料可以加湿的,参照粉煤灰装车方式。
 
  水泥和其它必须采取干法运输的散装物料,使用密闭罐车运输。不能使用罐车运输的,必须打包后运输。罐车在装运过程中罐体呼吸口排出的含粉尘交换气必须收集并经除尘器除尘处理。
 
  采用编织包装的粉状产品(如:水泥、轻质碳酸钙)物料必须在密闭的车间内装车,不得露天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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