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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来源:    时间:2022-09-13 09:12:21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境内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比例达到100%,稳定劣Ⅴ类水体消除成果,县级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质保持稳定;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贾鲁河、伊洛河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水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显现,黄河干流生态屏障筑牢,贾鲁河、伊洛河实现“有鱼有草”。

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郑州市地跨黄河、淮河两大流域,是黄河中游和下游的分水岭,也是淮河重要支流颍河、贾鲁河的源头区。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三五”期间,郑州市水环境质量得到了大幅改善,贾鲁河、双洎河水质由劣Ⅴ类改善到Ⅳ类、Ⅲ类,其中贾鲁河综合治理作为郑州市的“金腰带”工程,统筹治理达96公里,通过综合治理实现了河流流量和水质双双改善,目前,贾鲁河正式成为郑州市新的景观绿色廊道,提升了郑州市的居住环境及城市形象。虽然郑州市水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但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沿黄生态保护示范区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部分支流污染仍然严重,水资源匮乏、河流生态流量不足,河湖水生态敏感空间被侵占,水生态功能退化严重,郑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郑州加快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关键阶段。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十四五”时期是立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迈向2035年美丽水生态环境“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目标的第一个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4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郑政〔2021〕12号),编制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统筹谋划好郑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建设具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鲜明特征的国家中心城市夯实筑牢水生态环境的需要。

一、郑州市水生态环境状况

(一)“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成效与经验

1.工作成效

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实现大幅改善。“十三五”期间,郑州市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较大,郑州市6个国考断面中,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水质由“十二五”末的劣Ⅴ类改善到Ⅳ类;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水质由“十二五”末的劣Ⅴ类改善到Ⅲ类;黄河花园口、伊洛河七里铺和贾鲁河尖岗水库3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年均值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和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水质实现了自国家淮河治理以来、自国家河流断面水质考核以来历史性的突破。

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2016年以来,通过截污治污、河道治理、生态修复等系统治理,已为郑州市贾鲁河(航海路—化工路)、金洼干沟、瓦屋李明沟、金水河(农业路附近)4处国家认定的城市黑臭水体除名,郑州市区城市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无问题反弹和水体黑臭现象。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平稳。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除白沙水库因地处典型高氟区出现氟化物超标,李湾水库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和氟化物超标,新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总硬度超标外,其他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

2.经验总结

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制定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郑政文〔2017〕3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河流水质排名制度等2项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7〕30号)、《郑州市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从2017年开始,每年初制定《郑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导全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责任落实。出台了《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郑发〔2016〕5号),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根据郑州市实际,出台《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7〕194号)将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环境质量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格环保目标管理,采取定量考核的方式,年初签订、季度督查、年底排名,对未完成任务的,取消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试行)和郑州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9〕41号),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水污染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贾鲁河流域新建和改造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双桥污水处理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等3座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9万吨/天;双洎河流域新增新郑市城关污水处理厂、新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新密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38.8万吨/天,大大提高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市区建成区内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各县(市)建成区污水处理收集率均达到95%以上。

深入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十三五”期间,郑州市重点实施了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索须河生态景观提升工程、双洎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特别是贾鲁河综合治理项目,作为郑州市的“金腰带”工程,统筹治理达96公里,跨越7个区县(市),努力打造安全河、生态河、幸福河、景观河、文脉河。目前,贾鲁河正成为郑州市新的景观绿色廊道,河流流量和水质双双改善,提升了郑州市的居住环境及城市形象。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开展了南水北调干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安装警示牌198个,界牌164个;排查整治南水北调干渠郑州段全部23个风险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动态清零,南水北调干渠郑州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确保了“一渠清水永续北送”。高成效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完成193个县级及以上水源地问题的整治,消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隐患。

积极推动全民共治氛围。深入开展“郑州环保世纪行”活动,通报工作进展,曝光突出问题。《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8〕115号),将排污口、黑臭水体等问题统一纳入12369环保举报范围。

(二)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水资源严重短缺且开发利用程度高,生态用水不足。郑州市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仅有121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16,全省的1/3。郑州市降水量年内分布不均匀,同年月最大降水量是月最小的19.5倍,同时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现状地表水开发利用已达到高开发利用程度,区域地表水基本不具备新增大中型开发利用工程条件。全市水资源基本保障了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但生态环境用水不足,导致现状流量补给受限的汜水河、双洎河、枯河等部分河段断流、干涸情况突出。同时,一些河流生态流量严重不足,双洎河新郑站维持河道基本自净能力的目标生态需水量满足率仅为49.17%,满足程度为劣。伊洛河黑石关站7—10月维持土著鱼类、植被需水的敏感期生态需水满足程度为劣,满足率仅有32.5%。

部分水体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虽然“十三五”期间,郑州市水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但国控断面颍河白沙水库等不能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其中白沙水库2017年—2020年水质均为Ⅳ类,未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超标因子主要为氟化物、化学需氧量。省控梅河老庄尚村、丈八沟梁家桥断面,市控汜水河口子、索河入须河处、须河高速公路桥、潮河入郑处断面均不能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其中汜水河口子、索河入须河处断面2019年水质为劣Ⅴ类,须河高速公路桥常年断流。

城镇基础设施尚不完善。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旱涝不均”,有些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有些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较低。部分区域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发展需求。此外,农村生活污染凸显,一些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因运营经费没保障、管网不配套、管理机制不顺等多种原因,未充分发挥治污效益,目前部分支流河段还存在污水直排现象,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大。

流域水生态系统脆弱。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河流呈现高污径比,水生态系统超出自身承载能力,双洎河、汜水河等平原河道水资源短缺、生态基流严重匮乏,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河流生态功能降低。同时,水系上下游之间修建大量的拦蓄闸,人为破坏了河流的天然连通性与水流连续性,河流自然生态空间和生物栖息地等发生较大变化。沿黄湿地正面临着水利工程、围垦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湿地面积不断减少。区域内白沙水库、尖岗水库富营养化指数呈上升趋势,白沙水库连续两年出现轻度富营养化。区域内部分支流断流干涸,中心城区、巩义市、登封市等城区河段两侧普遍硬化,部分河段底部硬化,下游河道还存在围垦、违建侵占河道现象,加之闸坝拦蓄导致河流纵向连通性差,对河道水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破坏。河流水生态系统受损,水生生物多样性较差,水体自净能力低,流域水生态系统整体较脆弱。

水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郑州市水环境风险源企业数量多、类型广,涉及食品加工、铝及铝精深加工产业、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等,全市所有工业、生活污染源最终全部汇入贾鲁河、双洎河,贾鲁河、双洎河水体环境风险较大。郑州市黄河邙山地表水饮用水源、黄河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源和尖岗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均有交通穿越情况。同时郑州市作为区域交通枢纽,交通运输量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水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围绕“东强、南动、西美、北静、中优、外联”的城市功能布局,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有效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为加快建设具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鲜明特征的国家中心城市夯实筑牢水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三水统筹,系统治理。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治理,统筹饮用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等任务,统筹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多措并举。

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根据市辖黄河、淮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水生态环境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实际情况,对不同流域、区域、河流制定不同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措施,体现不同区域特色。

突出重点、精准施策。以河湖为统领推进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对水质不达标的河流、常年或季节性断流的河流、水生态退化严重的河流和历史污染较重的河道,按照“四个在哪里”的要求,突出“一河一策”,提出水污染治理、生态流量保障和水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上下结合、部门联动。充分衔接国家、省级规划相关要求,规划任务措施衔接市水利、城管、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真正落实“三水统筹”,工程项目与区县(市)进行多轮次对接,确保项目落地可行。

(三)规划范围与时限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郑州市6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上街区、惠济区)5市(荥阳市、新郑市、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1县(中牟县)及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

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

(四)规划布局

落实“三水统筹”要求,节水优先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促进污染减排、开展退耕还湿及滩区治理和河湖生态整治,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构筑“一屏(黄河干流生态屏障)四带(伊洛河、贾鲁河、颍河、双洎河河流生态带)多廊(汜水河、枯河、索须河、魏河、金水河、熊耳河、七里河、潮河、丈八沟、石沟、小清河、东风渠等河流生态廊道)”的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格局。黄河流域以“一干(黄河干流)三支(伊洛河、汜水河、枯河)”为重点,抓好滩区综合治理和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工作,综合提升水源涵养和滩区生态系统稳定性;淮河流域以“三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两库(白沙水库、尖岗水库)多廊(索河、须河、十七里河、潮河、丈八沟、梅河等)”为重点,突出节水减污、源头治理、活水循环、生态扩容,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流生态流量,恢复河湖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五)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境内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比例达到100%,稳定劣Ⅴ类水体消除成果,县级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质保持稳定;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贾鲁河、伊洛河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水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显现,黄河干流生态屏障筑牢,贾鲁河、伊洛河实现“有鱼有草”。

2035年目标展望。全市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郑州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专栏1郑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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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人民提供良好水生态产品

(一)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水质

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水源安全保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消除环境风险。深入开展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保护区范围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加强常态化监管,确保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水质安全。构建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和环保执法人员全方位的排查体系,及时发现新问题。全面提升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升水质安全保障水平。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按照河湖长制职责开展日常管理。

(二)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强化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实施“动态清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调整后的黄河邙山、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九五滩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

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全市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排查,规范标志设施,健全保护区警示隔离设施,到2023年,全面完成乡镇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和勘界立标工作。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安全的环境风险源,进行规范化整治。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推进乡镇级及“千吨万人”水源常规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

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监督。积极推进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推进城市自来水厂和供水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多水源多水厂互通互济,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开展农村供水“四化”试点,以供水工程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三)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

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效管理”的技术要求,巩固县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入排查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县级城市建成区水体排查,开展水质监测,建立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制定整治方案并实施;到2025年底,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集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逐步消除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将河长制、湖长制向下延伸到农村,保障黑臭水体的治理。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四)开展“美丽河湖”创建

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以贾鲁河为重点,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水质稳定提升、修复生态环境、彰显人文历史、提升景观品位、增强管护能力,构成“水清、林秀、景美”的良好水生态系统,到2025年,力争将贾鲁河打造成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河湖,形成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以建促治,努力打造一批河畅、湖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美好愿景。

四、持续推进“三源”治理,深化治污减排

(一)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全面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全面推进市区和各县(市)建成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破损管网修复,实现建成区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年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提高污水管网收集效能。加强排水规划落地,尽快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空白区域管网系统,消除污水管网服务空白区。到2025年,新增污水管网260公里,市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大于90%,各县(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到70%。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照城市污水处理能力适度超前服务于片区发展的原则,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总体布局,加快推进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南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和新郑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等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根据再生水利用及城市水生态需求,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差别化精准提标,鼓励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达到地表水Ⅴ类以上水质标准后排放,市辖黄河流域内上街区、巩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尽快开展提标改造,确保出水稳定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要求。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应建设尾水人工湿地,推荐高效人工湿地的建设,解决常规人工湿地占地面积大、冬季运行不稳定、维护难等问题。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严肃查处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违规使用药剂或干扰剂、超标排放或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按照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处理规模1000吨/日的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污泥焚烧工程建设,逐步建立“生物质利用+焚烧”为主,电厂、水泥窑协同处置为补充的污泥处理路线。到2025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初期雨水污染治理。推动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通过沿河新建截流管道进行初期雨水截留,末端新建初期雨水调蓄池进行调蓄处理,减少降雨径流污染河流水体。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与改造,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到2025年,郑州市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50%以上;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巩义市和中牟县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20%以上。

(二)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国家、省产业指导目录,淘汰涉水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按计划推进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较重企业的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作。

严格环境准入。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地应用,基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从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分类制定市级及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全面推进企业清洁化生产。加大造纸、农副食品加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水污染物排放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推动规模以上涉水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实现节水减排目标。

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染防控。完善园区污水垃圾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严控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行为。全面实施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提升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平。重点推进巩义市民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荥阳市新材料园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各县(市)农村污水处理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并结合地形地貌、污水处理工艺,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重点推进操作简单、动力设备少、运行成本低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后的尾水宜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全面实现集中处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健全设施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持续推进日处理20吨及以上治理设施出水监测全覆盖,支持新密市、荥阳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试点工作,探索成熟配套的运维管理机制。

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实施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工程,探索利用现有沟、塘、窑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棚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蓄积池等设施。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在重点区域,分区分类推进科学施肥,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新路径,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支持沿黄县(市)率先打造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推进新型肥料产品研发与推广,提高缓释肥料等新型氮肥施用比例,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农药减量使用,推广新农药、绿色防控技术、高效药械和精准施药技术。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均提高到43%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2%,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2%。

全面推进健康绿色养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打通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选择畜禽养殖大县散养密集区,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畜禽粪污治理模式。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推广水产绿色养殖,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开展水产养殖企业(户)基础信息和环境现状调查,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管理要求,规范工厂化养殖、投饵式池塘养殖等养殖企业排污口设置。对规模畜禽养殖场、300亩及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场等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物产排情况。

(四)加强交通运输业污染治理

提升交通运输污水治理能力。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运维管理,积极实施中水资源化利用。

(五)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以黄河干流、伊洛河、汜水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枯河等河流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对排查、监测过程中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排污单位,厘清排污责任。到2022年,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到2024年,完成全市范围内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实现全市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

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根据排污口排查工作成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到2025年,完成黄河干流、伊洛河、汜水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等重要河流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长效机制。

加强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及时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和入河排污口监测。做好入河排污口申请受理及设置审核工作。根据上位规划调整情况,适时开展市级水功能区划调整修订工作。

五、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完善双控目标责任与考核体系。强化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提升计划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机制,划定用水总量达到控制指标值95%为预警线,达到预警线严格新增取水许可审批,区县(市)用水总量达到控制指标值,不得新增取水许可。到“十四五”末,将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6.02亿立方米以内。

加强工业、农业、城镇节水。按照以水定城,建设领跑全国的节水型示范城市的要求,全面落实《郑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和城镇节水降损。淘汰高耗水产业,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重点在火电、纺织、造纸、化工、钢铁、食品、汽车及装备制造、铝及铝精深加工等行业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推进农业节水升级,以黄河流域区域为重点,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加强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区和生态脆弱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到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持续普及节水器具。实施水效领跑者计划,抓好“1+4”(即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社区、节水型灌区)节水标兵创建行动。到2025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10.3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05,城市管网漏损率降低到9%。

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控制。严格实行地下水压采,2022年全市地下水基本实现采补平衡,“十四五”期间,全市地下水实现压采总量7500万立方米。2025年前,完善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制度,建成郑州市地下水位自动监测站网,实施地下水开采井档案制度和排查制度,建设地下水水位监控与预警预报系统。

(二)加强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循环利用

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在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循环利用,提升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效率。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环评审批要求使用再生水。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探索将城市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处理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

加大再生水利用。强力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申报工作,力争成功申报国家第一批试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厂外再生水管线工程,向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供应30万吨/日再生水用于冷热能利用;实施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提高尾水水质,向龙子湖、象湖、北龙湖等湖库补水;着力推进郑州市再生水利用四环管线工程、郑州华南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以及航空港实验区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中水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拓宽再生水使用途径,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配置体系,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工业企业超过用水指标必须使用再生水,新增工业企业和园区优先使用再生水;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年用水量超过5000立方米的企业,配比利用再生水。到2025年,郑州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县级建成区达到25%。

推进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百城提质工程建设,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推进城市堤防、排水防涝、蓄水空间建设,提升建设标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规划、在建规模以上住宅小区、经济园区和城市花园需配套建设雨水利用工程。以高涌水矿区为重点,在新密市、登封市、新郑市等地加快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排水、新密市王庄矿坑排水再利用工程等矿井水利用工程建设。

(三)构建生态用水保障格局

优化水资源配置。按照“先看后用、循环利用”“优水优用、一水多用”的思路,统筹用好黄河水、扩大利用南水北调水。依托已建成的牛口峪引黄工程、龙湖等引黄调蓄工程,实现黄河水的一水多用、先看后用。优化利用南水北调退水,利用现有的退水闸相机向双洎河、索须河等河流退水,提高南水北调水资源利用效率。

构建区域循环水系。加快实施郑州市圃田泽水循环工程,从贾鲁河下游圃田泽提水向上游城区凤河、龙渠、潮河、十八里河、十七里河、熊耳河和金水河分水,改善城区河流生态流量。

强化河湖生态用水保障。建立健全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分区分类确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制定贾鲁河、双洎河、颍河等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加强重要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测评价和预警。

六、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水系生态修复能力

(一)加强湿地恢复与修复

加强黄河滩区综合治理。实施黄河滩区“三滩分治”,低滩自然恢复、中滩生态重构、高滩修复利用。重点建设郑州黄河滩地公园,对低滩通过挖河破堤,恢复滩地的过水能力,加速水和物质交换;恢复湿地状态,减少人为干扰,逐渐形成黄河滩地原生生境。中滩通过退渔还湿,清理违建设施,引水入滩,营造湿地生境,实现滩地生态修复。高滩通过增加海绵坑塘,实现雨洪调节,增加自然亲水空间,利用黄河大堤防护林带发展林地休闲游憩。

(二)推进生态廊道和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开展缓冲带现状调查与评估,优先推进重要河流干支流和重点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

推进黄河生态廊道建设。沿黄河大堤和S312两侧,高标准规划建设沿黄生态廊道,围绕“统、通、入、靓”(统:统筹规划建设防浪林、大堤防汛路、淤背堤及延展区、S312生态廊道;通:S312生态廊道及其慢行系统全线贯通;入:建设可进入体验式的黄河大堤森林休闲生态景观;靓:对大堤整个区域提质增效,绿化彩化靓化)实现生态保护与休闲观光、廊道景观与城市建设、森林体验与文化感受相融合的“北静”目标。

推进生态缓冲带建设。试点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建立生态修复试点,提升河岸植被覆盖度,进一步拦截面源污染、净化水体、提升水体生态系统完整性。

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重点预防区保护措施,

2019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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