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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间:2018-12-20 11:43:30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管理,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检测)水平,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将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该要求界定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基本范畴,明确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专业技术机构。

该要求提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技术负责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授权签字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负责人和生态环境监测人员规定了清晰的能力要求和责任范畴。

同时,该要求对监测的环节、设备、技术、标准、档案保存期限等方便都明确了基本的要求。


2019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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