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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将入法!一文读懂危化法中化工园区要点!

来源:    时间:2020-11-18 09:51:43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国家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中规定了化工园区设立、规划、布局和安全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一旦发布,将是我国涉及化工园区的第一部法律,对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是我国首次将化工园区的概念提升到了法律地位,小编特为您梳理意见稿中涉及化工园区的要点: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所在的化工园区、贮存危险化学品的集中区域和周边安全控制距离等有关内容统筹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第八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国家禁止和限制生产、贮存、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及化工园区的设立及其建设标准、入园条件和管理办法,并推动落后工艺、产能和高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退出;(第八条)

化工园区应当符合国家、区域、省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化工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第二十条 )

化工园区的设立应当提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应急预案,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条 )

化工园区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施风险监控预警。化工园区的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条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绿色发展、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科学规划、集中布置、合理布局、产业关联、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配套完善的原则,依法规划和建设化工园区。(第二十一条)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当进入化工园区,资源类和为其他行业配套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除外。(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每5年至少对本地区的化工园区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发现不可接受风险时,及时采取措施,削减风险,确保区域安全风险可接受。(第二十二条)

当化工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品种、数量、布局等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化工园区风险控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制定。 (第二十二条)

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设施、敏感目标等应当保持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标准的安全距离。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化工园区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将有关内容统筹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第二十三条)

化工园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内的土地开发利用,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在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可以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化工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第一百零三条)

为保证意见稿的科学性和普适性,充分发挥该法的作用,推动化工园区的高质量发展,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以《通知》形式发给各地重点化工园区管委会以及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征求该法的修改意见。园区委还组织会议对各地园区和相关专家的反馈意见进行研讨,最终对该法中的8个条款提出了19条反馈意见。

园区委秘书长杨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化工园区的法定地位,规定了“化工园区的设立应按照管理权限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应当进入化工园区”以及化工园区的开发建设要求,这些要求对于我国化工园区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正是园区委多年来一直呼吁、推动的。

据了解,化工园区在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也受到了政府的高度关注。近几年,我国出台了不少化工园区相关政策文件,促进化工园区不断规范提升,以下为近十年关于化工园区出台的主要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20年)

《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

《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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